关于拟将陈颖颖等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
时间:2023-04-23 来源:袁红清
根据学校党委规定,现将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22名同志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法学院党委或党支部反映,也可直接向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组织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4月23日起到4月27日止,共5天。
4、受理电话:徐登助老师17855828772
5、受理时间:公示期限内每日8:30-16:00
中共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经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