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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7 来源:张源鹭
各班级:
刘金章,男,学号232881323,23电子商务(专升本)3班; 陈涛,男,学号232881306,23电子商务(专升本)3班。该两名同学于3月21日下午翻越校园围墙,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刘金章、陈涛等两名同学通报批评处理。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特此通报!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经法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