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3-10-09 来源:朱淑芳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推荐2022年度(2022—2023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2022年度(2022—2023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在2023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学工办。
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849722477@qq.com。材料包括: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附件2)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
(4)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22年度(2022—2023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
注: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院开具获奖证明。
经法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学工部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经法学院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