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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庭审明知产之重,践法治护品牌之光​”——法律系庭审现场观摩活动顺利举行

时间:2025-04-25 来源:印欣媛 裴崇毅

在当今社会,创新浪潮奔涌向前,知识产权保护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从企业精心培育的品牌标识,到科研人员苦心钻研的技术成果,每一项知识产权背后,都凝聚着无数的智慧与心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着重指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这深刻揭示了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其保护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更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前夕,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深入理解法律对知识产权的坚实保障作用,23级法学专业近百名同学在裴崇毅老师的带领下,于4月25日上午走进了慈溪市人民法院,现场观摩了一场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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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当天,阳光明媚,同学们早早来到法院,怀揣着对法律的敬畏与对知识的渴望,有序进入庭审现场。随着法槌敲响,庄严的庭审正式开始。此次案件围绕被告人未经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假冒 “长虹” 品牌电器展开。公诉人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出示了大量证据,包括假冒产品实物、销售记录、鉴定报告等,清晰地还原了被告人从生产到销售假冒产品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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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被告人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工厂生产外观与正品极为相似的电器产品,并标以相同的商标流入市场,严重影响了四川长虹电器的品牌声誉和市场销售。法官严谨地询问案件细节,控辩双方也展开了充分的质证与辩论,整个过程逻辑清晰、程序规范。同学们全神贯注,认真聆听每一个环节,仔细记录着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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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审判长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法律剖析,指出了假冒注册商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审判长强调,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最后,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余元。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反响热烈,纷纷表示这是一堂生动且极具意义的法治教育课。“以前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比较模糊,通过这次庭审,真切地认识到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危害有多大,也明白了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一名学生感慨道。同学们都意识到,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不仅要学习专业知识,更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自觉抵制侵权行为,积极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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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观看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庭审活动,让23级法学专业的同学们近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不仅是一次法治教育实践,更是一次思想的洗礼。未来,法律系将继续开展此类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贡献青春力量。相信在青春力量的推动下,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