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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第三党支部考核细则党日活动

时间:2020-10-29 来源:周剡吉

 10月27日晚7点半,经法第三党支部在一号楼一阶一举行了本次的支部大会。本次会议主要介绍了经法学院第三党支部个人考核细则,共分为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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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考核实行累计计分制,主要是对党支部成员党内生活的具体考核,每个学期期末经日常月考核情况及个人申报由第三党支部委员会做出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间表现、学生党员锋领指数考核的最终评定。

第二条 考核时间;于当月26日前上交

第三条 考核标准:为了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和作为积极分子入党前必备的考核条件,制定了考核标准。标准共有19条,每一条都详细的介绍了如何获得更多的考核分以及如果出现了不规范的行为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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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通知要求格式:每当支部有重要事件或者通知时,都会发送在总群里面,如果通知的格式不规范,语句混乱,那么就会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于是规定了通知的格式。例如:

通知:经法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将于1023日(周五)1900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日活动,地点:1号楼12,请各支部成员务必准时到场请自带纸笔,如需请假请报给XXX并说明原因,谢谢配合。发送单位: 联系方式(上面XXX的): 发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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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发展对象条件:1.思想先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并按时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

   2. 无宗教信仰,无历史问题,政治清白,大学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

   3.  经团支部、党小组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积极分子考察期须满一年;

   4.  前一学期无必修课程不及格记录(补考通过除外) 

   5. 积点分为正,排名为前50%

   6.  参与支部活动情况占比70%

   7.  支委评分为10%

   8.  学院综合评定20%

     以上就是这次支部大会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可以积极参加支部活动,我们一起把经法三支部建设的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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