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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时间:2019-07-03 来源:曹辉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生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对学生资助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院学生资助政策在不断完善,具体资助政策如下:

 

 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宁波大学科学技学院学籍的学生,从二年级起申请,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用于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每学年评定一次。国家助学金分为2档,一等助学金每人55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25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者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地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资助对象为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的特别优秀的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颁发浙江省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荣誉计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补偿 

 

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到达3年及以上的,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分三年补偿或代偿完毕。地方高校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执行,可向院校咨询相关政策。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对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者代偿,对退役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施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包括:(1)学费资助标准:原则上按其实际缴付学费金额补助,最高补助金额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2)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按我市我院学生资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直招士兵国家资助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新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济欠发达乡镇低收入

农户子女的困难补助 

 

资助对象为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并被录取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我市经济欠发达地乡镇低收入农户子女。本科生每学年补助5000元。

 

学院资助政策

 

 院长特别奖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的大学四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已列入本学年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给予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每人16000元。

 

 “博达”奖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并列入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或近期因家庭突发困难被确认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评选名额为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10%,给予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每人3000元。

 

 学院奖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有十佳学生10000元,特等奖学金5000元,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杨詠曼奖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并被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或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突然困难的学生,每学年评选15人,给予每人3000元。

 

 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为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并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费减免主要为半免,减免额度为该生当年注册费的一半,具体比例详见当年通知文件。

 

 伙食补助 

 

资助对象为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伙食补助额度为每人每月100元,一年按十个月计算。

 

 三助岗位 

 

三助岗位分为助理岗位、助教岗位、助研岗位三种,是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锻炼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并取得一定的报酬用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行为,是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种助学途径,给予每小时15元的劳动报酬。